
由2012年6月30日開始,強制驗樓計劃(MBIS)及強制驗窗(MWIS)計劃全面實施。凡滿足條件的大廈均需要進行訂明檢驗,如果業主不遵從由屋宇署發出的強制命令,將可能會面臨罰款,甚至監禁。若業主拒絕遵從強制驗樓/窗令,屋宇署會強制指派承辦商進行檢驗,並向業主收取檢驗及維修費用,一般價錢都會較市場價高。
所以如果收到驗樓/驗窗令,無論為左安全,定係為左荷包著想,都請記得盡快開始聘請合資格人士進行檢驗解除法令。
強制驗樓
強制驗樓有兩種:
私人單位強制檢驗;
大廈公共地方強制檢驗
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就有可能會收到由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RI)就樓宇的個別單位或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維修。
公共地方檢驗範圍包括: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結構構件;
消防安全構件;
排水系統;
找出位於樓宇公用部分、公用部分以外的樓宇外部(如外牆、天台或平台、與樓宇毗鄰的庭院或斜坡)的僭建物,或在樓宇面向或緊連的任何街道上的僭建物。
如果唔處理強制驗樓令會有咩後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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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從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 罰款50,000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經證明並獲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被罰款5,000元 |
拒絕分擔有關公用部分的檢驗、勘測、工程或其他行動的費用 | 罰款25,000元 |
阻止或拒絕獲業主立案法團委任的人士進入處所內進行檢驗或修葺工程 | 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
強制驗窗
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就有可能會收到屋宇署法定通知,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窗戶係大廈高危構造物,長期受風吹雨打日曬雨淋,是大廈老化最快的組件之一。安裝不妥、窗框鬆脫、窗鉸老化等都有機會令危險發生。如果業主唔處理強制驗窗令,除左屋署宇的罰款外,如果窗戶跌落街傷人更是刑事責任。所以大家收到驗窗令記得盡快處理,確保窗戶安全,防止不幸事件發生。